贺芋超
近日媒体报道显示,沪市已经形成稳定披露ESG报告的上市公司群体,2272家上市公司按照年报格式准则披露了“基础”ESG信息,其中1149家公司则“单独”披露了2023年度ESG相关报告,披露率超过50%。
这是ESG信息披露进入“强制”时代以来,一大可喜变化。
不过,相比于按年报“格式”准则“被动”的信息披露,“单独”的信息披露,则意味着更多的“主动”“深度”披露、自动“详细”披露,彰显的是上市公司敢于直面“社会责任”的“坦诚以待”,是对“股民”“市场”负责任的自信“回馈”。
当下,“环境、社会和治理”已经成为衡量企业“可持续发展”的重要指标。首先,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,投资者已经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环保表现。投资者往往是通过“ESG”的详细信息披露,才能了解上市公司在节能减排、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成效,增强项目投资信心。其次,企业作为“社会要素”的一员,除要对股东负责外,更要对员工、客户和社会负责。详细披露“ESG”信息,可以帮助企业展示其在员工关怀、社会责任、项目治理等方面的投入,提升品牌形象。其三,通过”ESG”信息记录的“敞开胸怀”,上市公司才能够展示其在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、反腐败等方面的努力,同时又能倒逼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“主动作为”,增强投资者对管理层的信任。
所以,从某种意义上讲,ESG信息披露,既是股票市场投资者关心、关注自身投资“产品”的需求,更是企业自身实现“可持续发展”的必然需求。
近年来,国内外投资者越来越关注企业在绿色环保、社会履责方面的表现。作为一个衡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可靠指标和重要价值体系,ESG信息披露逐步受到全球投资机构的重视。
我国ESG信息披露也逐步经历了由“鼓励、建议”到走向“强制”的过程。
2006年,深交所发布的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》,开始提及上市公司“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”,并“鼓励”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“自愿”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信息。2018年6月,A股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和MSCI全球指数后,国际资本更为重视国内上市公司的“ESG”内容披露。其中,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自2016年开始,便要求所有在港上市企业每年需编制和披露ESG报告。
2022年,证监会发布的“ESG”工作指引,明确了上市公司“投资者关系”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,在“沟通内容”中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环境、社会和治理(ESG)信息。2022年,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《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》,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健全“ESG”管理体系,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,力争到2023年实现相关专项报告披露的“全覆盖”。
A股市场ESG“强制”披露时代,是在今年正式开启。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——可持续发展报告》,由沪深北三大交易所联合发布,强制要求458家上市公司披露ESG信息。这458家覆盖了被纳入上证180、科创50、深证100、创业板指数(2221.457, 8.05, 0.36%)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,包括了23家券商机构、21家银行机构、5家保险公司、3家金融服务公司。
ESG报告信息披露的实践,已被普遍认为能够帮助企业节约成本、识别风险、提高运营效率。不可否认的是,相比西方国家,我国企业“可持续发展”理念有关“ESG”概念的“量化”“细化”起步较晚,实践中面临政策法规尚不完善、信息披露不够规范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。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:企业与社会公众需要“可持续发展”的现代“ESG”理念,已经深入人心。
然而与现实需求相比,从“被动”公告,到“主动”公示,从“相对”快速,到“应告尽告”,当下上市公司有关“ESG”报告的“主动作为”还远远不够。
相关数据显示,今年披露ESG年度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,比去年增长20%,比前年增长51%。数量增长的同时,公众开始“挑剔”ESG报告存在过度“包装”的现象,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期盼,市场开始更关注“ESG”信息披露的质量,人们更希望ESG报告是一分郑重其事的“公告”而非“广告”,是一份真真正正的“坦白”“通告”,而非过多的“营销”与“漂绿”。
换个角度讲,“ESG”报告应遵循包括“实质性、完整性、平衡性、可比性、时效性”等基本原则,应该体现“合理、真实、准确、可追溯”的基本要求。理论上,上市公司内部除要建立对“ESG”非财务信息的“审核机制”外,还应邀请有独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评定,确保ESG报告的社会公信力。
责编:韦文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