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与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相衔接,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,优化披露内容,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我会拟对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—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—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进行修订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1.电子邮件:ssb@csrc.gov.cn。
2.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,邮政编码:100033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。
中国证监会
2024年12月27日
证监会就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以及上市公司年报、半年报格式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
附件1: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修订稿.pdf附件2: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修订说明.pdf附件3: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—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修订稿.pdf附件4: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—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修订说明.pdf附件5: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—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修订稿.pdf附件6: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—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修订说明.pdf